学部通知

关于在社科学部内开展教学成就奖、教学卓越奖提名工作的通知

社科学部各单位:

按照学校《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办法》(校发2018[72]号文)要求,教学优秀奖、教学卓越奖由学部提名。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为了营造重视教学和奖励先进的文化氛围,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高,北京大学特设立教学优秀奖教学卓越奖教学成就奖优秀教学团队奖。其中,教学优秀奖、教学卓越奖由学部提名推荐。

二、教学成就奖、教学卓越奖的奖励宗旨、奖励办法、评选对象、评选条件见《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办法》(附件1)。

三、社科学部教学成就奖推选程序如下:1.社科学部各单位向学部推荐0-10位教学成就奖推荐人选候选人。2.社科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商议或票决,确定0-1位教学成就奖推荐人选。3. 被推荐人填写《北京大学教学成就奖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准备相关材料,在规定期限内一并报送学校教学奖励委员会。

四、社科学部教学卓越奖推选程序如下:1.社科学部各单位向学部推荐0-10位教学卓越奖推荐人选候选人。2.社科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商议或票决,确定0-2位教学卓越奖推荐人选。3. 被推荐人填写《北京大学教学卓越奖申请表》(附件3),并准备相关材料,在规定期限内一并报送学校教学奖励委员会。

 

社会科学学部

2018430

 

 

 


  • 校发〔2018〕72号--关于印发《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办法》的通知.pdf
  • 附件2:《北京大学教学成就奖申请表》
  • 附件3:《北京大学教学卓越奖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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