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部通知
关于在社科学部内开展教学成就奖、教学卓越奖提名工作的通知
社科学部各单位:
按照学校《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办法》(校发2018[72]号文)要求,教学优秀奖、教学卓越奖由学部提名。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为了营造重视教学和奖励先进的文化氛围,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高,北京大学特设立“教学优秀奖”、“教学卓越奖”、“教学成就奖”和“优秀教学团队奖”。其中,教学优秀奖、教学卓越奖由学部提名推荐。
二、教学成就奖、教学卓越奖的奖励宗旨、奖励办法、评选对象、评选条件见《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办法》(附件1)。
三、社科学部教学成就奖推选程序如下:1.社科学部各单位向学部推荐0-10位教学成就奖推荐人选候选人。2.社科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商议或票决,确定0-1位教学成就奖推荐人选。3. 被推荐人填写《北京大学教学成就奖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准备相关材料,在规定期限内一并报送学校教学奖励委员会。
四、社科学部教学卓越奖推选程序如下:1.社科学部各单位向学部推荐0-10位教学卓越奖推荐人选候选人。2.社科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商议或票决,确定0-2位教学卓越奖推荐人选。3. 被推荐人填写《北京大学教学卓越奖申请表》(附件3),并准备相关材料,在规定期限内一并报送学校教学奖励委员会。
社会科学学部
2018年4月30日